顺丰快递延误致消费者70万订单"泡汤" 能够要求多少赔偿
发布时间:2017-11-30    信息来源:太琨律品牌律师    浏览次数:557

案件背景:

近日,河北省邢台市的张女士反映,70多万元的业务订单由于快递延误而泡汤,自己损失了近7万元的收入,而快递公司拒绝赔偿。

97日,张女士收到了一个顺丰快件,打开后发现是邢台市一位客户发来的近70多万元的业务订单。看到订单,张女士欣喜若狂,因为这单生意能为自己带来7万元的收入。

然而,张女士开心得过早了。在随后的电话沟通中,这位客户告诉张女士,由于长时间得不到回复,他已经将订单交给他人。原来,快递单上的寄件日期是828日,距离张女士签收的日子已经过去了10天。

张女士说:"平原县距离邢台只有60公里的距离,而我的快递居然用了10天,我要求顺丰补偿我订单的损失。"

经过多次沟通,顺丰速运表示只能为张女士提供1500元的补偿。眼看两个月过去了,张女士至今还是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大众网)

 

像张女士这样被快递延误而损失了“大单”,真的能要求快递公司赔偿吗?太琨律品牌律师给出了专业意见:

一般我们说的请求赔偿,是赔偿现实的损失,也就是说必须要已经有一个既得利益的存在,然后这个利益由于对方的违约或者侵权行为而受到了损失,这个时候可以请求赔偿损失的这部分既得利益。

但是如果要求赔偿的是期待利益,在法律上要得到支持就有一定的难度。比如一个订单,在这个订单没有变成双方合同并且没有履行的情况下,很难说这个订单是一种肯定会归于一方的利益,最多可以说,如果有这个订单一方可能会获得这些利益,我们一般把这种利益叫做期待利益,但由于这些利益能否获得以及能获得多少是不确定的,对这种期待利益的损失要求赔偿,一般就比较难得到法律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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