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证油墨还没干透,我的毕业设计就被挪用了
发布时间:2017-11-15    信息来源:太琨律品牌律师    浏览次数:542

案件背景:

 20171113日,微信公众号liuyongzhang原创设计发布了一篇《毕业证油墨还没干透,我的毕业设计就被挪用了》的文章。

文章中写到:“本人西南交通大学2017届产品建筑与设计学院产品设计专业的毕业生,因为职业理想,满怀希望兢兢业业干设计,但是毕业证油墨还没干透,我的毕业设计就被挪用了。2017119日在某公众号看到自己毕业设计的藤椅变成西南交通大学李朝晖教授团队的最新研发!同时打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大旗。20171110日第四届成都创意设计周上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赫然发现我的毕业设计作品在展出!”且作者已经在436文创机构申请了版权。

之后作者第一时间找到他的导师,问他为什么毕业设计的藤椅会变成学校建筑与设计学院李朝晖老师和杨建老师团队的研发作品。并且希望杨老师能够将属于自己的作品署名,杨老师回答称:这个东西都没有打名字,就是一个一个展览而已,然后也没有奖。后通过作者朋友到现场了解发现,现场作品正在进行售卖,且在某宝上也在进行作品的售卖。

后又多次与导师沟通,作者对结果很失望,并在文章最后写道“国内市场上,虽然山寨风气仍未被市场厌弃淘汰,但原创设计的保护意识也越来越受到关注,这对我们刚走出学府的新人来说本是充满希望的,万万没想到,被这样一个来自“指导老师”的晴天霹雳重重地甩了一巴掌。”

因为学校没有知识产权类的课程,所以对这一类的知识非常空缺,没想到被钻了空子,为了自己辛苦设计的作品还是要补一下版权保护常识,虽然我扑街了,也算是给你们敲个警钟!希望这么多老师教授耕耘多年得来不易的成绩和荣誉不要因为设计产权保护的问题毁于一旦!


新闻中说到,学生已经对他的毕业设计作品“申请了版权”,他的作品是一把藤椅这类产品可以申请版权吗?太琨律品牌律师给出了专业意见:

版权即著作权,说起版权,大家可能比较容易想到文字作品或者摄影作品,其实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可以享有版权的作品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一般来说,我们把这种既有一定审美价值又有实用性的产品称为“实用艺术品”或者“工艺美术品”。在我国的《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中,确实没有明确指出其包括“实用艺术品”,但是在理论界和实践中,我们一般把这类产品归为“美术作品”,因此,新闻中的“藤椅”也可以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不管是哪一类作品,毋庸置疑的一点是,作者具有署名权,这是作者的人身权利。使用他人作品未署名或者署上自己的姓名是典型的侵犯著作权人身权的行为,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消除营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除了人身权之外,著作权还包括了财产权,此次事件中主要涉及了其中的展览权、复制权和发行权。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侵犯这些权利同样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营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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