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背景:
表妹结婚,做表姐的应该四处忙活帮忙,可安徽颍上县这个表姐,却顺走了表妹1万多元的份子钱。
小芳(化名)和小倩(化名)是一对表姐妹,家住颍上县南照镇。近日,表妹小芳结婚,家人摆喜宴招待亲朋好友。亲朋好友们纷纷掏出红包以表心意,当天,小芳的一名亲戚把收到的共1万多元钱装进袋子,放在附近的柜子里。然而,喜宴散场后,小芳却发现柜子里的1万多元不翼而飞了,于是立即报警。
随后,小倩投案自首,并讲述了偷钱的原委。原来,她一直认为小芳一家人看不起她,偷份子钱只是准备给他们一点教训。“偷表妹的钱,也算偷吗?”至此,她还没有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调查中。(案件来源:新浪)
那么,偷表妹钱到底算不算偷呢,太琨律(成都)所律师给出了专业意见:
首先,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偷”表妹的钱只要具有了“非法占有的目的”也算偷,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盗窃。
我国《刑法》中有对于盗窃罪的相关规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也就是说盗窃达到一定的数额,或者有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情节的,就可能会构成犯罪。一般来说所谓数额较大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所谓数额巨大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所谓数额特别巨大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
所以“偷”表妹的钱,如果确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其很可能已经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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