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钢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整体上市
发布时间:2017-10-20    信息来源:太琨律品牌律师    浏览次数:2864

(一)交易结构

方案将拟注入上市公司的资产采取存续分立的方式装入一个公司中,通过注入该公司的股权从而完成相关资产的注入,该方案通过增资→分立→定向发行三步走。

1、复星与南钢集团出资设立南京钢联,然后复星与南钢集团以南钢联合100%股权增资南京钢联。

2、南钢联合进行“存续分立”,将拟注入上市公司的资产与负债分立至新成立的南钢发展,非上市资产及南钢股份股权仍留在存续的南钢联合。

3、南钢股份向南京钢联发行A股,购买南钢发展100%股权。

(二)几点关注:

1、这是第一例我看到的基于税负的考虑而调整重组方案的一个例子,很好,税负问题终于有方案开始考虑了。一直以来的都是国有大爷们在玩,税务局是侍从。

2、企业整体上市过程中,上市公司购买母公司资产,往往是包含资产和负债的一个“净资产包”。上市公司付出的现金或股份购买的价值反映的是最终的净资产。但根据上述财税[2009]59号文,资产收购过程中承担的债务应作为非股权支付对价。在该种界定方式下,“受让企业在该资产收购发生时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的条件往往难以满足。因此,采取资产收购的方式进行整体上市,资产出售方可能需要在交易当期起缴纳巨额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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