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纠纷:交通事故起诉,怎样快速拿到赔偿金?
发布时间:2019-11-04    信息来源:太琨律品牌律师    浏览次数:260

案情简介:

20138月1322时许,辜某某驾驶小轿车沿大件路由三环路方向往石羊场方向行驶至大件路美洲花园路口时,与陈某驾驶的并搭乘原告许某某的摩托车发生碰撞致使原告受伤。事故发生后原告仅诊断左胫骨中上段开放性粉碎性骨折,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后经鉴定伤残等级为十级。后续治疗费7000元。事故发生后经交管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被告辜某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陈某承担次要责任,原告不承担责任。经查询,被告该车辆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险。为维护权益,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及承保的保险公司赔偿损失。

本案件在诉讼中,经法官调解各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太琨律品牌律师认为:交通案件处理过程中,适时和解能让受害人更高效获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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