拯救孩子的反拐之路
发布时间:2017-09-27    信息来源:太琨律品牌律师    浏览次数:1445
公益电影《有一天》、获金马奖五项提名的《一个勺子》以及口碑票房双收的《亲爱的》让越来越多的人为拐卖弱势群体注目、揪心。打拐志愿者王禹佳喊出“全民反拐,刻不容缓”。人人喊“打”,一起来拯救孩子,一起来反拐!
一、拐卖之恶
(一)恶因
1.“销路”顺畅,买方市场较大
受传宗接代、养儿防老、多子多福、儿女双全等传统思想影响较大的地方,容易形成拐卖儿童的买方市场。在河南、福建一带有很大的买方市场,很多5岁以下的男孩子被卖到那里去了。前几年一个男孩卖2万,现在可以卖到五六万。在山西很多丢失的孩子是10岁左右的女孩,这些孩子可能被人买去做童养媳。在云南、贵州一带则几乎只有被拐走的孩子。在广东潮州一带,人们认为多子多福,风行“买儿子”的习俗,甚至兴起了攀比之风。
2.高额利润诱使铤而走险
犯罪分子主要通过哄骗、偷盗、强抢等方式获得小孩,成本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而在拐入地,通常一个男孩能卖出四五万元,女孩能卖出两三万的高价。
(二)恶行
1. “盗、抢、售”一条龙产业链
人贩团伙内部分工很复杂,有人负责偷盗,有人负责运输,有人负责贩卖,不少地方形成了一条“盗、抢、售”产业链,流动人口集中地成重灾区,比如东莞的城乡结合部。
2. 家族式、专业化、跨地域的犯罪网络
人贩偷到孩子后,一般会在30分钟内离开这个城市,并很快就会通过团伙的力量,在其它地区被当作大白菜一样标上价格进行出售。
这些被偷孩子的命运是,大部分会被一些家庭买来收养,一部分沦为乞讨、盗窃、诈骗的工具,一些女孩甚至最后沦落风尘。
二、反拐在行动
(一)公安机关打拐
1.打击拐卖儿童妇女专项行动
2009年 4月9日,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拐卖儿童妇女专项行动。4月,全国打拐DNA信息库在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设立,32个省级和11个地市级公安机关236个DNA实验室实现联网,能异地查询比对被拐卖儿童DNA数据。10月27日,公安部网站“宝贝寻家”栏目开通。
2.接报失踪即立刑事案件
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公安机关应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仅例行公事是难以取得成效的,需要的是警方持续不断的努力追踪、多地区的合作配合,以及高科技手段对人贩子与儿童的双向跟踪监测。
3.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
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2011年6月1日起全国公安机关实行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县、市公安机关接到儿童失踪警情要立即启动查找工作,打破警种界限和常规做法,充分调动警务资源,快速查找失踪儿童。
(二)民间反拐力量
1.寻子“专家”
寻子“专家”,这个名字带着些心酸。孙海洋是寻子“专家”中的一个,是电影《亲爱的》中韩德忠的原型,“寻子联盟”的牵头人,他笃定地举着20万赏金的牌子找寻着自己的儿子。
2.打拐志愿者
打拐志愿者是一股强大的民间反拐力量,他们由一个个具体的名字组成,张宝艳是其中的一个。2007年,张宝艳自费开办“宝贝回家寻子网”,致力于寻找十六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也帮助因各种原因在街头流浪、乞讨、卖艺等不能回家的孩子。
3.微博打拐
2011年春节期间,中国社科院学者于建嵘教授发出“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微博,经不断转发,后形成强大的舆论传播力量。2012年,微博打拐公益基金设立。
微博打拐发起人邓飞认为,微博的诞生为警民合作打击犯罪提供一种最好工具,它帮助一个普通老百姓都能轻易而快速收集、传递、分享儿童拐卖相关信息,并无障碍流进公安系统,直接支持案件办理,真正实现一张遍布城乡的天罗地网。
三、“反拐”的出路在何方?
(一)三个小孩与美国失踪儿童保护
1.艾坦
1979年5月25日,6岁的艾坦在短短的上学路上失踪了。摄影师父亲给艾坦拍的那张咧嘴开心笑的照片,被登上了覆盖全城的寻人海报,被印在了牛奶盒的侧面进入千家万户,甚至登上纽约时报广场的广告牌。
1983年,里根总统宣布艾坦失踪的5月25日为“国家失踪儿童日”,美国社会开始真正重视失踪儿童问题,并开启了为期近10年的“牛奶盒寻人活动”。
2.亚当
1981年7月27日,6岁的亚当听从妈妈的安排,在百货商场里看几个孩子打电子游戏。但七分钟后,当亚当的母亲赶来接他的时候,游戏机前却空无一人了。两周后,渔民在120英里外的灌溉渠内打捞上来了亚当的头颅。
在国会山召开的《失踪儿童法案》听证会上,亚当父亲用一句话打动了众人:“一个能发射航天飞机并让它回到地球的国家,竟然没有一个为失踪儿童设立的信息搜集和服务中心?”。随后,《失踪儿童援助法案》在Walsh夫妇的参与下通过。同年,Walsh夫妇成立了非营利组织“全国失踪与受虐儿童服务中心(NCMEC)”,打开了解决失踪儿童问题的关键之门。1980年代后期,沃尔玛超市启用了儿童安全警报系统,并为纪念亚当而将系统命名为“Code Adam”。
3.安伯
1996年1月13日,9岁的安伯在骑车时被绑架。她的尖叫引发了邻居的关注。4天后,她的尸体被发现。在寻找安伯的过程中,媒体帮上了大忙,警方受到启发。
经过警方一系列打造升级后,一个接驳美国紧急警报系统,通过电台、电视台、电子邮件、交通提示、短信、facebook、google等多种渠道,向全国发布失踪儿童信息的庞大系统上线了。这个名为“Amber”的系统所发布的内容由警方决定,通常包含了失踪儿童特征、嫌疑犯特征,以及嫌疑犯的车辆描述和车牌号码。
(二)威慑力方面的一点思考
1.“打拐”也要“打买”:“实现买卖同罪”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的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目前国家对拐卖人口打击得很严,但对买方没那么严,有的甚至未追究刑事责任。
有观点认为,有买才有卖,拐卖儿童的买卖双方同罪,符合惩处违法行为的基本逻辑。只要收买了被拐卖的儿童,就一定要追究刑事责任;如有虐待行为、阻挠解救行为的,从重处罚。
2.人人喊反拐,布下“天罗地网”

每天人都不希望自己像过街老鼠一样人人喊打。人人喊反拐自然会对人贩甚至收买被拐卖儿童的人造成道德、心理上的压力。“人人喊反拐”不应只是一个口号、一句漂亮的空话,它须是一种意识,并落实到生活点滴之中。



来源:为你辩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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