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岁男孩因弄丢手机被母亲乱棍打死
发布时间:2018-01-11    信息来源:太琨律品牌律师    浏览次数:689

案件背景:

1月5日,江苏泰兴黄桥9岁男孩明明,独自出门玩弄丢了手机。寻找数小时无果,明明坐在雪地里大哭。最终他还是回了家,母亲得知后非常生气。她用胶布将明明的手脚、身体捆绑起来,不让他反抗;用木棍从傍晚6点打到深夜11点,打了歇歇了打;期间只喂了几口水。6日一早,明明只穿着秋衣秋裤趴在自己房间冰凉的地板上,永远地闭上了眼睛。邻居们都说,明明的母亲对别人客客气气的,但对明明却“易燃易爆”,三天两头都要打孩子,下手还狠。甚至还有邻居哭着说,可怜的明明解脱了。8号,雪化了,手机找到了,可惜孩子没了,随着雪花一起消失了。

这位母亲殴打自己的孩子致其死亡可能要面临什么样的后果呢?

太琨律品牌律师认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母亲殴打自己的孩子致其死亡应该定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要看其实施该行为时的主观心态是要致人死亡还是仅仅伤害他人。曾经有人问过这样一个问题,主观方面是一个人内心的想法,事后出于趋利避害的心理,肯定会说是出于伤害的动机而非杀人的动机,那么就很难构成故意杀人罪了。其实,这种疑问的存在主要是因为不清楚法院在定罪量刑时对于“主观”是如何认定的,主观并不是只犯罪嫌疑人的陈述,也要从其具体行为的客观表现进行推断,比如这个殴打小孩致死的案件中,可以通过殴打的工具、持续的时间、殴打的部位、殴打过后的救护措施等推断其是否具有杀人的故意。本案中,如果根据证据材料能够说明这位母亲明明知道这样殴打小孩很可能会造成孩子死亡的结果,还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那么很可能被定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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