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宝强前经纪人宋喆因涉王宝强离婚案相关问题,并可能构成犯罪,于近日被警方抓获。
据悉,2016年8月14日,王宝强突发离婚声明,称妻子马蓉出轨自己的经纪人宋喆,并决定解除与马蓉的婚姻关系,停止与宋喆的合作。后王宝强到法院起诉其妻马蓉要求离婚。马蓉也委托律师到法院起诉王宝强侵犯名誉,要求删博并道歉30天。
今年王宝强与马蓉的离婚案也已于8月底进行了二次庭审。虽然双方没有提供更多新证据,但马蓉一方却在审理过程中表示,不同意和王宝强离婚,称自己还和王宝强有感情。另外,今年五月,有媒体目击马蓉妈和宋喆爸现身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该知情人士透露,此事也属实,双方办理离婚手续目的是为了转移财产。
据人民日报微博引用的“平安朝阳”发布的情况通报称:某影视文化工作室向朝阳警方报案称:2012年4月至2016年8月期间,该工作室总经理宋某某等人利用职务之便,将客户支付给工作室的业余款占为己有。朝阳警方依法受理,经过调查取证,于2017年9月12日,对涉嫌职务侵占罪的宋某(男,34岁,北京市人)等人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工作中。(案件来源:整理自腾讯娱乐 北青网)
新闻中提及马蓉不同意离婚称还有感情,那么在法律上怎样认定感情是否破灭?王宝强经纪人宋喆涉嫌职务侵占,那什么是职务侵占罪呢,如果犯职务侵占罪又会有什么后果呢?太琨律(成都)所律师给出了专业意见:
第一,关于怎么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问题,法院认定感情破裂会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感情现状、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一般来说,如果有“重婚或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这些情形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
第二关于职务侵占罪的问题,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只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才能犯此罪,一般自然人以及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要构成这个罪,主观上必须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至于是否已经取得或行使了这些权利,并不影响犯罪的构成。
侵占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应当注意的是,侵占的数额较大才会构成犯罪,并不是有职务侵占行为一定会构成犯罪。
如果犯职务侵占罪,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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