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前半生》: 被出轨,被离婚 律师告诉你离婚必须知道的事情!
发布时间:2017-08-17    信息来源:太琨律品牌律师    浏览次数:923



导读:人生如戏,但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不能戏剧化,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才能处理好哟!婚姻的守护,还要靠夫妻双方的包容与理解,且行且珍惜!

最近又有一部大戏引起全民广泛讨论那就是电视剧《我的前半生》.一个养尊处优的全职太太活在丈夫赚钱养家,自己貌美如花的梦里结果惨遭老公抛弃小三上位随着家庭的破裂出轨、离婚、争夺孩子等剧情应接上演让观众不得不开始认识婚姻另外残酷的一幕随着剧情的发展,一番教科书的哭戏,没有任何工作经验和经济来源的罗子君在处于劣势的情况下加上贺涵(靳东)的一份关键证据终于拿到孩子的抚养权回到现实当中孩子抚养权的归属财产分割一直是离婚诉讼审判中的重点。


一、离婚中孩子的抚养权归属?

想要争取抚养权,首先要了解哪些情况下,孩子判给己方的可能性较大,同时也要考虑与对方相比,己方的优势在哪里,从而通过搜集有利于己方的证据,来争取法院支持自己获得抚养权。

法院作判决总的原则就是一个,即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当然,这个原则在法院判决时要通过很多具体情况来衡量。

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列明了以下规则: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为了得到孩子抚养权,可以寻找以下证据: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因此,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

在离婚案件当中,经济条件只是影响抚养权归属的一个因素,现实中可能占比重较大,但绝不是决定性的因素。

一方出轨对分割财产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两者虽然在形式上有所差别,但实质上都是对《婚姻法》总则规定的夫妻间忠实义务的违反。忠实义务是婚姻关系的本质,一方违反忠实义务即构成对他方配偶权的侵害。法律列举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情况下,受害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其本意在于稳定婚姻关系,保护配偶权,防止违反忠实义务的情况发生并在此种情况出现时对受害配偶进行救济。


据此,无过错一方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出轨有严重后果的,最高法有过判例,可以获得精神损害赔偿。而且在共同财产分割上对无过错一方有利,但是,比例可能不会太大。


作为一个还没踏进婚姻坟墓的小编,自认为结婚这件事,从来不是简单的领封证书,戴上戒指,许下诺言,它不可能成为绝对安全的避风港,也承受不了一个人把所有生命重量都压在上面。


好的婚姻,一定是三观相合、家境匹配的两个人在漫长的岁月里,一起经营,一起成长,相互陪伴,度过一生。


人生如戏,但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不能戏剧化,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才能处理好哟!婚姻的守护,还要靠夫妻双方的包容与理解,且行且珍惜!



(来源:法眼看世界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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