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对恶意欠薪立案1.4万件 以罚代刑仍存在
发布时间:2017-10-30    信息来源:太琨律品牌律师    浏览次数:1276
法制网讯  “一些用人单位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现象还大量存在,性质极为恶劣。”在近日召开的劳动保障监察法律制度建设工作座谈会议上,人社部副部长邱小平说。
 
  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规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以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认真抓好贯彻执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认定标准逐步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逐步健全,部门之间协作配合逐步加强,案件查处力度逐年加大。据有关统计,截至今年9月底,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9万件,公安机关立案1.4万件,法院一审判决4679件。通过查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较好发挥了刑法对恶意欠薪犯罪行为的威慑、警示作用。
 
  邱小平指出,从全国来看,总体上依法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的力度不够,一定程度上还存在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的现象,“欠薪入刑”对违法犯罪的震慑作用尚未完全发挥出来。
 
  “经过多年努力,我国解决拖欠劳动者工资特别是农民工工资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这一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邱小平要求进一步加大欠薪犯罪案件查处力度。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切实加强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的查处工作,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保持打击欠薪犯罪的高压态势。
 

随着年底的临近,各地要集中查处一批欠薪犯罪案件,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曝光,在全社会形成有力震慑。进一步形成打击欠薪犯罪合力。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协调联动机制,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对接。(记者 张维)


【来源】 法制日报——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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