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小弟雇凶杀人案:一块土地引发的血案
发布时间:2017-09-15 信息来源:太琨律品牌律师 浏览次数:3043
引言 一块地能引出一场扑朔迷离的雇凶杀人案?这看似应当出现在电视剧里的情节,却在现实中华丽上演。让人瞠目的是,这起案件的主角还是享誉上海滩的慈善名流周小弟。这位曾被上海政府授予“浦东之子”称号的地产富豪,如今已身陷囹圄。因非法倒卖土地以及雇凶杀人。周小弟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究竟是什么让这位慈善名流沦为雇凶杀人犯?案件背后又暴露出哪些土地流转的层层弊端?土地市场究竟该如何规范?血案背后还隐藏有多少不为人知的秘密?谜底将一一为您揭晓。
一块土地引发的血案
■ 他,曾经是上海的地产大亨,出手阔绰,热心慈善。他热衷佛教,曾说过“佛经中也把财富当做净财,就是清净的财富。净财不但是维持生计的必要条件,同时还能利于社会、造福人类。”
■ 如今,这位昔日的浦东“慈善达人”身陷囹圄。
■ 2009年11月5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判决上海地产富豪周小弟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
“雇凶杀人”,上海富豪沦为囚犯
引发血案的是一块2536亩的土地——“三林懿德地块”。
就在这块大部分被认定为“非法转让”的土地上,周小弟凭借一纸批文,打着“联合开发”的旗号,他竟然连玩5次“空手道”。这起事件背后的监管缺位让人震惊。
1月21日下午,上海浦东南路2277号,南浦广场公园,这座被南浦大桥引桥环抱着的公园一片静谧,偶尔有几位市民在公园里快走锻炼。
在这个3万多平方米的公园内,一座20米高的大型不锈钢雕塑《纽带》标志物最为显著,它是1995年由上海新世纪创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周小弟捐赠200万元修建的。
时间过去13年,南浦广场公园管理员现在已经不记得周小弟是何方神圣。他更不可能想到的是,这位昔日的浦东“慈善达人”身陷囹圄已逾一年。
周小弟,上海周氏集团董事长,原上海市政协委员、民建中央委员,2008年12月25日至26日,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诉机关指控周小弟涉嫌犯有“故意伤害罪”、“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截至2009年1月22日理财一周报发稿时,该案仍未宣判。
“慈善达人”“浦东之子”
捐赠200万元修建城市雕塑《纽带》,只是周小弟众多的慈善之举中的一项。2007年,按照胡润慈善榜公布的数据,周小弟在2003年至2007年间累计捐款3160万元,位列中国大陆慈善富豪第44名。
2004年胡润首次编制慈善榜时,周小弟就以捐献500万元列慈善榜第38位;2005年以捐献1885万元列第18位;2006年他以累计捐献2490万元排名第31位。
1995年捐赠《纽带》200万元,正是周小弟大手笔从事慈善活动的开始。同一年,他还向浦东新区规划委员会捐款100万元作为规划基金。在当年,300万元对一名民营企业家而言并非小数字。
2001年,在著名科学家谢希德教授弥留之际,周小弟先生主动捐款200万元帮助她在复旦大学设立“新世纪谢希德奖学金”。同年,周小弟为长江三峡贫困地区捐赠30万元建立“三峡希望小学”,还亲自认养了100名孤儿,并向云南省楚雄州希望小学100名贫困学生每年捐助20万元。
2002年8月,周小弟向上海市2010年世博会申办办公室捐款80万元,在上海大舞台资助举办大型申博文艺演出晚会;同年,其又向浦东新区慈善捐赠救助物质中心捐赠105万元……
与之相伴随的是,周小弟的捐赠行为越多,各项荣誉也越多。1998年,他向第九届国际科学与和平周大会捐款30万元,并获得国际科学与和平特别奖及贡献奖。
2003年SARS期间,周小弟捐赠500万元作为医疗基金。这一年,他获得上海市先进社会主义建设者、全国光彩事业先进个人、抗击“非典”全国先进会员、全国“十大公益之星”入围者等荣誉称号,及民政部所颁发的爱心捐助奖。
周小弟当时被誉为“热心公益,具有博爱情怀”的“浦东之子”,甚至一度是上海市第十届政协委员、中国民主建国会第八届中央委员。
不仅如此,他还热心佛教事业。周小弟向明炀法师捐赠120万元,向法华寺捐赠135万元,向圆明讲堂捐赠65.5万元。
对于佛教,周小弟有这样的心得:“佛经中也把财富当做净财,就是清净的财富。净财不但是维持生计的必要条件,同时还能利于社会、造福人类。”“只要心中有佛,做事符合佛法,不烧香也行。”
隐秘发家史
直至2007年11月,周小弟卷入一桩血案,被上海市公安局刑侦总队拘留,其顶上的各种光环才由此褪去。
现年53岁的周小弟为浦东杨思镇人,原非“达人”,30年前为当地菜农,后来养过猪,有了原始积累后,广泛投资于地产、教育、医疗、娱乐等多个领域。
在社会学家看来,这个“连自己的名字都写不好”的草根企业家是又一名上海滩的冒险者,也是一名善于捕捉机会的人,一名市场经济里的“能人”,受益于浦东开发并热心于社会公益。
1995年,在大手笔捐赠200万元建《纽带》的同一年,周小弟决定出资6000万元,在浦东耀华路建立了一座集餐饮、桑拿、射击、歌舞厅等设施为一体的“新世纪国际俱乐部”。
周后来对外公开的解释是,俱乐部是为了丰富乡亲们文娱生活,要把经营标准定在大众化水平上,不与高消费画等号。
但另一种说法是,“新世纪国际俱乐部”就是一家“夜总会”。
1995年到2000年,“新世纪国际俱乐部”红红火火,周小弟突然决定将其关闭,开始投资学校和医院。
对于这一转型,周小弟后来对记者说,启发来自于朋友间不经意的一句话——“人发了财更要注重形象”,“开‘夜总会’是想赚点快钱,但结果钱来了,名坏了。”
2000年,周小弟以25万元一亩的价格收购了浦东南汇一幅320亩土地,次年3月,他投资3.5亿元(另有说法是4.8亿元),在南汇创办了第一家由上海本土民营企业家兴办的全日制民办高职上海工商外国语学院。
周小弟屡次提及的是,这所学校配套齐全,教学学科带头人从海外引进,有英、日、德、法四个语种,在2003年华东六省一市大专院校间展开的英语比赛上,上海工商外国语学院获得第一名,声名鹊起。
此外,周小弟分别于2001年初和2002年与上海第一妇婴保健院、上海市五官科医院合作成立了浦东分院,改变了浦东地区没有妇婴专业医院及名牌专科医院的历史。至今两家分院仍肩并肩坐落在浦东耀华路上。
家大业大之际,周小弟并不讳言自己“乡下人”出身,在南浦大桥浦东引桥边的豪宅里,他可以饮着茶,自如地谈起当年如何养猪致富的创业故事,以及儿时偷吃家中鸡蛋的经历。
在中年发达后的回忆中,周小弟把自己描述成“敢为人先”的“一部分先富起来的人”——1982年,他成为村里承包养猪第一人,后成为浦东有名的“猪王”,虽然期间赔掉过所有的家当,但最终积累了人生第一个“10万元”。1991年1月,他在浦东的耀华路上开设了一家汽配经营门市部,随后开出一家销售汽车配件的店铺。1992年注册成立新世纪创业集团(上海周氏集团前身)并任董事长,当年同时开办了新世纪大酒店,1993年又开办了出租车公司。
不过,在2007年被警方刑拘之前,对周小弟致富之路的叙述常常有一些情节被忽略:比如他早年曾是一名工人,有消息说他因斗殴被工厂开除;1982年,他又因盗窃罪、诈骗罪被原川沙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在一项投资失败后,他曾逃到海南避债。这些细节与本人的描述串联起来,看到的只是周小弟一段隐秘而不清晰的发家历史。
牵涉土地血案
在中国南方某个医院,52岁的尹明华静静地躺在床上,这名与周小弟年龄相仿的中年人,因颅脑损伤留下失忆之症,生活难以自理,外表看起来已经近似70多岁。
因为一块土地,他的命运与周小弟的命运紧紧纠结在一起。
2007年11月6日,尹明华开着别克车行驶在浦东三林镇新华西路红旗村张家弄87号附近时,其车尾部突然被一辆奇瑞轿车撞击,他以为发生车祸下车查看,不料三名手持约半米长的自来水管的男子冲了上来,先打断他的左手左脚,随后重击其头部。三人行凶完毕后弃车逃逸。尹明华当时被打得脑浆迸裂,被急救车送至黄浦江对岸的一家医院时,气若游丝。
当时,尹明华为浙江西子电梯(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上海西子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子公司”)总经理。西子集团报案指认原新世纪懿德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周小弟和总经理徐建刚系幕后主使。2007年11月15日,周小弟被上海警方传唤,次日被刑事拘留。
引发这场血案的正是一块2536亩的土地——“三林懿德地块”。
1992年,三林辖区由原上海县划归浦东新区,上海县则撤销并入新成立的闵行区。区划调整前夕,当地突击批地,上海县房地产总公司获批征用三林红旗村、懿德村耕地15.16万平方米(约1729亩),非耕地49.84平方米,带征土地4.07万平方米,征用、带征共合2536亩。
但直到2001年,国企上海县房地产总公司对这2536亩土地没有支付一分钱土地出让金,也未获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证,有的只是政府发给的立项批文。
2001年4月,上海县房地产总公司面临改制(改制后名为“中祥(集团)有限公司”),经曾任浦东新区公安局基建办副主任的徐建刚等人介绍,周小弟以上海新世纪创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的名义与当时的上海县房地产总公司签订协议,以单价每亩25万元,总计6.34亿元,受让浦东三林懿德地块的2536亩土地。
周小弟当时估计,开发后可以赚一两亿元的毛利润,遂许诺,如果项目顺利完成,徐建刚可以获得5000万元的酬劳。此后徐建刚辞职担任懿德公司总经理。
2001年5月,新世纪懿德房地产有限公司成立,周小弟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在该公司最早的股权结构中,周小弟通过自己全资的新世纪创业公司出资2550万元持股85%、中祥公司拥有10%、上海中星房地产公司持有剩下的5%,后两者均为上海市实力雄厚的国有房地产公司,仅各出资300万元和150万元。
据周小弟案发后交代,因为资金周转不灵,他原本想找人投资合作,分批开发,但后来下属公司资金压力很大,其中上海工商外国语学院至2000年的投资已经高达5.5亿元,致使他无力开发房地产。在徐建刚的建议下,他决定通过“联合开发”来获取一部分资金,得以继续运作使该土地“三通一平”,同时也有资金办学校。
2002年5月,新世纪懿德房地产有限公司与西子公司签订协议,约定西子公司以单价每亩65万元、总计5.2亿元的价格,获得独自开发此前由周控制的“三林懿德地块”中的800亩土地,此后,又将这800亩土地折合成懿德房产的股份。
“三林懿德地块”位于2010年世博规划板块,因得规划之利,7年间骤然升值近30倍。随着房价的飙升,周小弟开始觉得不划算,欲将当时拥有20%股份的西子公司退股,双方纷争不断。
在此利益冲突下,终于发生了一起震惊上海滩的地产血案。
土地“倒腾术”
土地血案的发生,曝光了角力“三林懿德地块”项目数年的当事各方。在这块2536亩土地上追逐利益的,远不止周小弟、西子公司,还有阳光公司、欣荣公司、交易市场司,以及国企上海环境置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环境置业)。
不过,期冀在这块土地上获得更大利益的各方终归是“黄粱一梦”。2008年5月30日,上海市房地局将浦东三林懿德居住区地块2136亩土地使用权收回,这也是上海历年来政府收回的最大一幅土地。
上海市房地局文件显示,在2001年的协议签订时,三方合作协议行为并未经政府批准,同时上海县房地产总公司在企业改制过程中,也没有将土地使用权列入改制资产范围。
根据相关法律,原上海县房地产总公司与上海新世纪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共同开发懿德居住区协议并收取土地款系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行为,除上海新世纪懿德公司已办理出让手续的22.58万平方米(约338.7亩),其余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未经批准,属于非法行为。
2008年12月31日,规划总用地面积174万平方米、上海面积最大的浦东三林保障性住房基地在这块土地上打下了第一根桩。
然而,就在这块大部分被认定为“非法转让”的土地上,周小弟凭借一纸批文,打着“联合开发”的旗号,他竟然连玩5次“空手道”。这起事件背后的监管缺位让人震惊。
2001年9月,懿德公司与上海阳光新景(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联合开发协议书》,阳光公司先后支付了3.38亿元,换取周小弟无法兑现的900亩土地的空头支票。
2002年5月30日,懿德公司与西子公司签订《合作开发建设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林懿德小区项目协议书》、补充协议,“西子”共支付了3.44亿元,换取周小弟无法兑现的800亩土地,随后又折算成20%懿德公司股权。
2002年6月,在一边与西子公司商谈转让地块部分土地的过程中,周小弟一边又与上海欣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约,最终,欣荣公司支付了2.4亿元,既未拿到土地,也未拿到懿德公司的股权。
据新华社报道,经过这3次转手,周小弟用新股东入股的钱不仅付清了原上海县房地产总公司转让款6亿多元(周自己只付约7000万元),而且已赚得3亿元净利。而周小弟所依凭的仅仅是一纸土地批文。但周小弟并不就此收手,而是一直拖延执行上述协议,继续实施第四次倒卖。
2004年2月,周小弟又瞒着几家股东,将三林懿德项目的经营权委托给上海浦东新区房地产交易市场有限公司,甚至将公司营业执照和公章都交予该公司。“交易市场公司”前后向周小弟支付3.17亿余元,其中2亿多元被周小弟等人挪作他用。
不仅如此,周小弟又着手第五次倒卖,继续玩“一女多嫁”:2004年10月至2005年底,周小弟与上海环境置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约,将地块中的1250亩土地“转让”给后者开发,后者共支付了11.2亿元。
据公安机关侦查,周小弟通过懿德公司先后将三林懿德地块2536亩土地的开发、收益权倒卖,地皮价格由最初的每亩25万元“爆炒”到每亩57万元至125万元不等,整个款项高达20亿余元。
未了之案,未尽之问
2008年12月25日至26日,这起“土地血案”通过公开审理,让更多的人了解到了案件细节。在法庭上,身着黑西装、戴金边眼镜的周小弟似乎没有“悔意”,也没有“认罪”。
对周小弟等人的审判,在近年来上海法院的审判历史上少见的漫长,可见控辩双方争论之激烈、举证之繁琐。
周小弟在法庭上称,他并没有授意手下殴打尹明华,而且自己过去的有关行为均得到浦东新区建设局等部门的认可,并获得过有关政府部门的批文。他一再咬定,相关部门对先后5次转让行为是“知情”的,并不存在“暗箱操作”。
不论法院最后如何判定,但这起案件仍留下不少的疑虑,公众关注的不仅仅是周小弟案件本身,更关心的是背后的土地市场乱象。
2004年3月,国土资源部、监察部联合下发了《关于继续开展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要求从2004年8月31日起,所有经营性的土地一律都要公开竞价出让。此前,我国的土地转让方式以协议转让为主,周小弟从上海县房地产总公司手中获得的土地即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获得的。
据了解,在这块2536亩的巨幅土地中,有1729亩土地是耕地,被当地突击批地,并由耕地性质转为城镇建设用地,在多数土地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周小弟仅凭一纸立项批文炒卖,有关部门有没有察觉,其中有无利益寻租行为?
整个事件中,几家国企的行为更是让人难以理解。例如,2004年10月至2005年底,周小弟将1250亩土地“转让”给国企上海环境置业。蹊跷的是,支付了11.2亿元的国企环境公司不直接受让,而是通过一家叫上海春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民营企业来受让。
春岚房产隶属于一名叫黄小根的企业主,股权与上海环境置业没有任何关系。春岚房产法定代表人黄小根曾向《财经》杂志记者表示,“我帮他们用我的公司名义出面,因为他们是国有企业,直接操作不是很方便。”业内人士分析,类似的委托投资行为如果成功,可能会返还国资企业一些利息,利润则主要流入春岚房产这样的壳公司。
此外,除了周小弟被指控涉嫌“故意伤害罪”和“挪用资金罪”外,上海新世纪懿德房产公司则被控“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也有法律界人士指出,三林懿德地块7年间倒手多次,从上海县房地产总公司——新世纪懿德公司——西子、欣荣、阳光公司——环境置业,每次倒卖价格均节节攀升,但到目前却只有新世纪懿德公司被诉单位犯罪。
案件尚未宣判,种种疑问仍待水落石出。
非法倒卖土地,终获刑14年
新华网上海11月4日电(记者 杨金志)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4日下午对备受关注的周小弟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周小弟犯故意伤害罪、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亿元。
周小弟所犯故意伤害罪方面,法院经审理查明,原上海懿德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周小弟,伙同公司总经理徐建刚,因意图控制上海浦东新区三林懿德居住区项目而与杭州西子房产公司产生矛盾。2007年8月27日,周小弟与徐建刚、李广奎到项目工地滋事途中,周小弟授意李广奎找人“教训”西子房产公司经理尹某。在李广奎的指使下,姚伟雇用曾大宇等人伺机作案。
同年11月6日14时许,曾大宇等人经事先策划,在上海浦东新区三林镇伏击尹某。当尹某驾驶轿车沿新华西路行驶时,受指使的同案犯刘小军驾驶轿车撞击尹某的车辆。当尹某下车查看车损时,等候在此的多名打手即持事先准备的铁管上前击打尹某,致被害人尹某颅脑损伤及上下肢多处骨折,经鉴定为重伤。事后,曾大宇等人获得酬金3万元。
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方面,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4月,周小弟以新世纪公司名义与上海的一家房产公司签订协议,以单价每亩20多万元、总价6.34亿元人民币的价格,受让了上海浦东三林懿德地块的2000多亩土地。同年5月,根据上述协议,新世纪公司与该家房产公司等共同组建了项目公司懿德公司,由周小弟任董事长、徐建刚任总经理。
2001年9月至2006年11月,为牟取买卖土地使用权差价,周小弟、徐建刚以懿德公司名义,在尚未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情况下,以联合开发为名,先后将懿德地块2000余亩土地的使用权,以每亩50多万元至100多万元人民币不等的价格,非法倒卖给其他几家公司,从中收取了土地出让款20亿余元人民币。
法院认为,被告人周小弟、徐建刚、李广奎、姚伟、曾大宇、贺恒心、涂洪见、刘小军、王维洪等9人共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周小弟还单独或伙同徐建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两人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且情节特别严重。法院认定周、徐两人在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一节中有自首情节。除周小弟外,法院4日还对其他8人作出了一审判决。
来源:四川刑事律师网
一块土地引发的血案
■ 他,曾经是上海的地产大亨,出手阔绰,热心慈善。他热衷佛教,曾说过“佛经中也把财富当做净财,就是清净的财富。净财不但是维持生计的必要条件,同时还能利于社会、造福人类。”
■ 如今,这位昔日的浦东“慈善达人”身陷囹圄。
■ 2009年11月5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判决上海地产富豪周小弟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
“雇凶杀人”,上海富豪沦为囚犯
引发血案的是一块2536亩的土地——“三林懿德地块”。
就在这块大部分被认定为“非法转让”的土地上,周小弟凭借一纸批文,打着“联合开发”的旗号,他竟然连玩5次“空手道”。这起事件背后的监管缺位让人震惊。
1月21日下午,上海浦东南路2277号,南浦广场公园,这座被南浦大桥引桥环抱着的公园一片静谧,偶尔有几位市民在公园里快走锻炼。
在这个3万多平方米的公园内,一座20米高的大型不锈钢雕塑《纽带》标志物最为显著,它是1995年由上海新世纪创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周小弟捐赠200万元修建的。
时间过去13年,南浦广场公园管理员现在已经不记得周小弟是何方神圣。他更不可能想到的是,这位昔日的浦东“慈善达人”身陷囹圄已逾一年。
周小弟,上海周氏集团董事长,原上海市政协委员、民建中央委员,2008年12月25日至26日,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诉机关指控周小弟涉嫌犯有“故意伤害罪”、“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截至2009年1月22日理财一周报发稿时,该案仍未宣判。
“慈善达人”“浦东之子”
捐赠200万元修建城市雕塑《纽带》,只是周小弟众多的慈善之举中的一项。2007年,按照胡润慈善榜公布的数据,周小弟在2003年至2007年间累计捐款3160万元,位列中国大陆慈善富豪第44名。
2004年胡润首次编制慈善榜时,周小弟就以捐献500万元列慈善榜第38位;2005年以捐献1885万元列第18位;2006年他以累计捐献2490万元排名第31位。
1995年捐赠《纽带》200万元,正是周小弟大手笔从事慈善活动的开始。同一年,他还向浦东新区规划委员会捐款100万元作为规划基金。在当年,300万元对一名民营企业家而言并非小数字。
2001年,在著名科学家谢希德教授弥留之际,周小弟先生主动捐款200万元帮助她在复旦大学设立“新世纪谢希德奖学金”。同年,周小弟为长江三峡贫困地区捐赠30万元建立“三峡希望小学”,还亲自认养了100名孤儿,并向云南省楚雄州希望小学100名贫困学生每年捐助20万元。
2002年8月,周小弟向上海市2010年世博会申办办公室捐款80万元,在上海大舞台资助举办大型申博文艺演出晚会;同年,其又向浦东新区慈善捐赠救助物质中心捐赠105万元……
与之相伴随的是,周小弟的捐赠行为越多,各项荣誉也越多。1998年,他向第九届国际科学与和平周大会捐款30万元,并获得国际科学与和平特别奖及贡献奖。
2003年SARS期间,周小弟捐赠500万元作为医疗基金。这一年,他获得上海市先进社会主义建设者、全国光彩事业先进个人、抗击“非典”全国先进会员、全国“十大公益之星”入围者等荣誉称号,及民政部所颁发的爱心捐助奖。
周小弟当时被誉为“热心公益,具有博爱情怀”的“浦东之子”,甚至一度是上海市第十届政协委员、中国民主建国会第八届中央委员。
不仅如此,他还热心佛教事业。周小弟向明炀法师捐赠120万元,向法华寺捐赠135万元,向圆明讲堂捐赠65.5万元。
对于佛教,周小弟有这样的心得:“佛经中也把财富当做净财,就是清净的财富。净财不但是维持生计的必要条件,同时还能利于社会、造福人类。”“只要心中有佛,做事符合佛法,不烧香也行。”
隐秘发家史
直至2007年11月,周小弟卷入一桩血案,被上海市公安局刑侦总队拘留,其顶上的各种光环才由此褪去。
现年53岁的周小弟为浦东杨思镇人,原非“达人”,30年前为当地菜农,后来养过猪,有了原始积累后,广泛投资于地产、教育、医疗、娱乐等多个领域。
在社会学家看来,这个“连自己的名字都写不好”的草根企业家是又一名上海滩的冒险者,也是一名善于捕捉机会的人,一名市场经济里的“能人”,受益于浦东开发并热心于社会公益。
1995年,在大手笔捐赠200万元建《纽带》的同一年,周小弟决定出资6000万元,在浦东耀华路建立了一座集餐饮、桑拿、射击、歌舞厅等设施为一体的“新世纪国际俱乐部”。
周后来对外公开的解释是,俱乐部是为了丰富乡亲们文娱生活,要把经营标准定在大众化水平上,不与高消费画等号。
但另一种说法是,“新世纪国际俱乐部”就是一家“夜总会”。
1995年到2000年,“新世纪国际俱乐部”红红火火,周小弟突然决定将其关闭,开始投资学校和医院。
对于这一转型,周小弟后来对记者说,启发来自于朋友间不经意的一句话——“人发了财更要注重形象”,“开‘夜总会’是想赚点快钱,但结果钱来了,名坏了。”
2000年,周小弟以25万元一亩的价格收购了浦东南汇一幅320亩土地,次年3月,他投资3.5亿元(另有说法是4.8亿元),在南汇创办了第一家由上海本土民营企业家兴办的全日制民办高职上海工商外国语学院。
周小弟屡次提及的是,这所学校配套齐全,教学学科带头人从海外引进,有英、日、德、法四个语种,在2003年华东六省一市大专院校间展开的英语比赛上,上海工商外国语学院获得第一名,声名鹊起。
此外,周小弟分别于2001年初和2002年与上海第一妇婴保健院、上海市五官科医院合作成立了浦东分院,改变了浦东地区没有妇婴专业医院及名牌专科医院的历史。至今两家分院仍肩并肩坐落在浦东耀华路上。
家大业大之际,周小弟并不讳言自己“乡下人”出身,在南浦大桥浦东引桥边的豪宅里,他可以饮着茶,自如地谈起当年如何养猪致富的创业故事,以及儿时偷吃家中鸡蛋的经历。
在中年发达后的回忆中,周小弟把自己描述成“敢为人先”的“一部分先富起来的人”——1982年,他成为村里承包养猪第一人,后成为浦东有名的“猪王”,虽然期间赔掉过所有的家当,但最终积累了人生第一个“10万元”。1991年1月,他在浦东的耀华路上开设了一家汽配经营门市部,随后开出一家销售汽车配件的店铺。1992年注册成立新世纪创业集团(上海周氏集团前身)并任董事长,当年同时开办了新世纪大酒店,1993年又开办了出租车公司。
不过,在2007年被警方刑拘之前,对周小弟致富之路的叙述常常有一些情节被忽略:比如他早年曾是一名工人,有消息说他因斗殴被工厂开除;1982年,他又因盗窃罪、诈骗罪被原川沙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在一项投资失败后,他曾逃到海南避债。这些细节与本人的描述串联起来,看到的只是周小弟一段隐秘而不清晰的发家历史。
牵涉土地血案
在中国南方某个医院,52岁的尹明华静静地躺在床上,这名与周小弟年龄相仿的中年人,因颅脑损伤留下失忆之症,生活难以自理,外表看起来已经近似70多岁。
因为一块土地,他的命运与周小弟的命运紧紧纠结在一起。
2007年11月6日,尹明华开着别克车行驶在浦东三林镇新华西路红旗村张家弄87号附近时,其车尾部突然被一辆奇瑞轿车撞击,他以为发生车祸下车查看,不料三名手持约半米长的自来水管的男子冲了上来,先打断他的左手左脚,随后重击其头部。三人行凶完毕后弃车逃逸。尹明华当时被打得脑浆迸裂,被急救车送至黄浦江对岸的一家医院时,气若游丝。
当时,尹明华为浙江西子电梯(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上海西子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子公司”)总经理。西子集团报案指认原新世纪懿德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周小弟和总经理徐建刚系幕后主使。2007年11月15日,周小弟被上海警方传唤,次日被刑事拘留。
引发这场血案的正是一块2536亩的土地——“三林懿德地块”。
1992年,三林辖区由原上海县划归浦东新区,上海县则撤销并入新成立的闵行区。区划调整前夕,当地突击批地,上海县房地产总公司获批征用三林红旗村、懿德村耕地15.16万平方米(约1729亩),非耕地49.84平方米,带征土地4.07万平方米,征用、带征共合2536亩。
但直到2001年,国企上海县房地产总公司对这2536亩土地没有支付一分钱土地出让金,也未获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证,有的只是政府发给的立项批文。
2001年4月,上海县房地产总公司面临改制(改制后名为“中祥(集团)有限公司”),经曾任浦东新区公安局基建办副主任的徐建刚等人介绍,周小弟以上海新世纪创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的名义与当时的上海县房地产总公司签订协议,以单价每亩25万元,总计6.34亿元,受让浦东三林懿德地块的2536亩土地。
周小弟当时估计,开发后可以赚一两亿元的毛利润,遂许诺,如果项目顺利完成,徐建刚可以获得5000万元的酬劳。此后徐建刚辞职担任懿德公司总经理。
2001年5月,新世纪懿德房地产有限公司成立,周小弟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在该公司最早的股权结构中,周小弟通过自己全资的新世纪创业公司出资2550万元持股85%、中祥公司拥有10%、上海中星房地产公司持有剩下的5%,后两者均为上海市实力雄厚的国有房地产公司,仅各出资300万元和150万元。
据周小弟案发后交代,因为资金周转不灵,他原本想找人投资合作,分批开发,但后来下属公司资金压力很大,其中上海工商外国语学院至2000年的投资已经高达5.5亿元,致使他无力开发房地产。在徐建刚的建议下,他决定通过“联合开发”来获取一部分资金,得以继续运作使该土地“三通一平”,同时也有资金办学校。
2002年5月,新世纪懿德房地产有限公司与西子公司签订协议,约定西子公司以单价每亩65万元、总计5.2亿元的价格,获得独自开发此前由周控制的“三林懿德地块”中的800亩土地,此后,又将这800亩土地折合成懿德房产的股份。
“三林懿德地块”位于2010年世博规划板块,因得规划之利,7年间骤然升值近30倍。随着房价的飙升,周小弟开始觉得不划算,欲将当时拥有20%股份的西子公司退股,双方纷争不断。
在此利益冲突下,终于发生了一起震惊上海滩的地产血案。
土地“倒腾术”
土地血案的发生,曝光了角力“三林懿德地块”项目数年的当事各方。在这块2536亩土地上追逐利益的,远不止周小弟、西子公司,还有阳光公司、欣荣公司、交易市场司,以及国企上海环境置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环境置业)。
不过,期冀在这块土地上获得更大利益的各方终归是“黄粱一梦”。2008年5月30日,上海市房地局将浦东三林懿德居住区地块2136亩土地使用权收回,这也是上海历年来政府收回的最大一幅土地。
上海市房地局文件显示,在2001年的协议签订时,三方合作协议行为并未经政府批准,同时上海县房地产总公司在企业改制过程中,也没有将土地使用权列入改制资产范围。
根据相关法律,原上海县房地产总公司与上海新世纪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共同开发懿德居住区协议并收取土地款系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行为,除上海新世纪懿德公司已办理出让手续的22.58万平方米(约338.7亩),其余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未经批准,属于非法行为。
2008年12月31日,规划总用地面积174万平方米、上海面积最大的浦东三林保障性住房基地在这块土地上打下了第一根桩。
然而,就在这块大部分被认定为“非法转让”的土地上,周小弟凭借一纸批文,打着“联合开发”的旗号,他竟然连玩5次“空手道”。这起事件背后的监管缺位让人震惊。
2001年9月,懿德公司与上海阳光新景(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联合开发协议书》,阳光公司先后支付了3.38亿元,换取周小弟无法兑现的900亩土地的空头支票。
2002年5月30日,懿德公司与西子公司签订《合作开发建设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林懿德小区项目协议书》、补充协议,“西子”共支付了3.44亿元,换取周小弟无法兑现的800亩土地,随后又折算成20%懿德公司股权。
2002年6月,在一边与西子公司商谈转让地块部分土地的过程中,周小弟一边又与上海欣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约,最终,欣荣公司支付了2.4亿元,既未拿到土地,也未拿到懿德公司的股权。
据新华社报道,经过这3次转手,周小弟用新股东入股的钱不仅付清了原上海县房地产总公司转让款6亿多元(周自己只付约7000万元),而且已赚得3亿元净利。而周小弟所依凭的仅仅是一纸土地批文。但周小弟并不就此收手,而是一直拖延执行上述协议,继续实施第四次倒卖。
2004年2月,周小弟又瞒着几家股东,将三林懿德项目的经营权委托给上海浦东新区房地产交易市场有限公司,甚至将公司营业执照和公章都交予该公司。“交易市场公司”前后向周小弟支付3.17亿余元,其中2亿多元被周小弟等人挪作他用。
不仅如此,周小弟又着手第五次倒卖,继续玩“一女多嫁”:2004年10月至2005年底,周小弟与上海环境置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约,将地块中的1250亩土地“转让”给后者开发,后者共支付了11.2亿元。
据公安机关侦查,周小弟通过懿德公司先后将三林懿德地块2536亩土地的开发、收益权倒卖,地皮价格由最初的每亩25万元“爆炒”到每亩57万元至125万元不等,整个款项高达20亿余元。
未了之案,未尽之问
2008年12月25日至26日,这起“土地血案”通过公开审理,让更多的人了解到了案件细节。在法庭上,身着黑西装、戴金边眼镜的周小弟似乎没有“悔意”,也没有“认罪”。
对周小弟等人的审判,在近年来上海法院的审判历史上少见的漫长,可见控辩双方争论之激烈、举证之繁琐。
周小弟在法庭上称,他并没有授意手下殴打尹明华,而且自己过去的有关行为均得到浦东新区建设局等部门的认可,并获得过有关政府部门的批文。他一再咬定,相关部门对先后5次转让行为是“知情”的,并不存在“暗箱操作”。
不论法院最后如何判定,但这起案件仍留下不少的疑虑,公众关注的不仅仅是周小弟案件本身,更关心的是背后的土地市场乱象。
2004年3月,国土资源部、监察部联合下发了《关于继续开展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要求从2004年8月31日起,所有经营性的土地一律都要公开竞价出让。此前,我国的土地转让方式以协议转让为主,周小弟从上海县房地产总公司手中获得的土地即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获得的。
据了解,在这块2536亩的巨幅土地中,有1729亩土地是耕地,被当地突击批地,并由耕地性质转为城镇建设用地,在多数土地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周小弟仅凭一纸立项批文炒卖,有关部门有没有察觉,其中有无利益寻租行为?
整个事件中,几家国企的行为更是让人难以理解。例如,2004年10月至2005年底,周小弟将1250亩土地“转让”给国企上海环境置业。蹊跷的是,支付了11.2亿元的国企环境公司不直接受让,而是通过一家叫上海春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民营企业来受让。
春岚房产隶属于一名叫黄小根的企业主,股权与上海环境置业没有任何关系。春岚房产法定代表人黄小根曾向《财经》杂志记者表示,“我帮他们用我的公司名义出面,因为他们是国有企业,直接操作不是很方便。”业内人士分析,类似的委托投资行为如果成功,可能会返还国资企业一些利息,利润则主要流入春岚房产这样的壳公司。
此外,除了周小弟被指控涉嫌“故意伤害罪”和“挪用资金罪”外,上海新世纪懿德房产公司则被控“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也有法律界人士指出,三林懿德地块7年间倒手多次,从上海县房地产总公司——新世纪懿德公司——西子、欣荣、阳光公司——环境置业,每次倒卖价格均节节攀升,但到目前却只有新世纪懿德公司被诉单位犯罪。
案件尚未宣判,种种疑问仍待水落石出。
非法倒卖土地,终获刑14年
新华网上海11月4日电(记者 杨金志)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4日下午对备受关注的周小弟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周小弟犯故意伤害罪、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亿元。
周小弟所犯故意伤害罪方面,法院经审理查明,原上海懿德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周小弟,伙同公司总经理徐建刚,因意图控制上海浦东新区三林懿德居住区项目而与杭州西子房产公司产生矛盾。2007年8月27日,周小弟与徐建刚、李广奎到项目工地滋事途中,周小弟授意李广奎找人“教训”西子房产公司经理尹某。在李广奎的指使下,姚伟雇用曾大宇等人伺机作案。
同年11月6日14时许,曾大宇等人经事先策划,在上海浦东新区三林镇伏击尹某。当尹某驾驶轿车沿新华西路行驶时,受指使的同案犯刘小军驾驶轿车撞击尹某的车辆。当尹某下车查看车损时,等候在此的多名打手即持事先准备的铁管上前击打尹某,致被害人尹某颅脑损伤及上下肢多处骨折,经鉴定为重伤。事后,曾大宇等人获得酬金3万元。
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方面,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4月,周小弟以新世纪公司名义与上海的一家房产公司签订协议,以单价每亩20多万元、总价6.34亿元人民币的价格,受让了上海浦东三林懿德地块的2000多亩土地。同年5月,根据上述协议,新世纪公司与该家房产公司等共同组建了项目公司懿德公司,由周小弟任董事长、徐建刚任总经理。
2001年9月至2006年11月,为牟取买卖土地使用权差价,周小弟、徐建刚以懿德公司名义,在尚未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情况下,以联合开发为名,先后将懿德地块2000余亩土地的使用权,以每亩50多万元至100多万元人民币不等的价格,非法倒卖给其他几家公司,从中收取了土地出让款20亿余元人民币。
法院认为,被告人周小弟、徐建刚、李广奎、姚伟、曾大宇、贺恒心、涂洪见、刘小军、王维洪等9人共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周小弟还单独或伙同徐建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两人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且情节特别严重。法院认定周、徐两人在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一节中有自首情节。除周小弟外,法院4日还对其他8人作出了一审判决。
来源:四川刑事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