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山东省公安厅 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试行)
发布时间:2017-09-14    信息来源:太琨律品牌律师    浏览次数:1166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山东省公安厅

印发《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鲁高法〔2017〕36号

 

各市中级人民法院、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青岛海事法院,各市人民检察院、济南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各市公安局、省公安厅各直属公安局、济南铁路公安局:

 

现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省公安厅作出的《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试行)》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报告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省公安厅。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山东省公安厅

2017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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