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裴显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法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09-13 信息来源:太琨律品牌律师 浏览次数:747
法〔2017〕13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有关规定:裴显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
周强
2017年4月28日

法〔2017〕13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有关规定:裴显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
周强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