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琨律(成都)所:孩子用父母50万积蓄打赏主播是否可以追回?
发布时间:2017-09-05    信息来源:太琨律品牌律师    浏览次数:901


案件背景:

孟轩是一个14岁的初中生,孟轩无意之间迷上了看直播,并十分欣赏美女主播兔兔。自己一遍遍尝试破解了妈妈的银行密码开始对兔兔进行打赏。不知不觉中,孟轩对兔兔的打赏已经高达几十万元!
孟轩在网上的慷慨引起了兔兔男友陈伟的注意。陈伟故意设局让孟轩现实中见到兔兔,以此相要挟孟轩,勒索孟轩钱财,若不给就将孟轩见兔兔的视频传给家长和学校,孟轩深陷其中,妈妈卡中的钱全被掏空!
嗜赌如命的陈伟败光了兔兔所有的财产,兔兔父亲突发疾病需要钱,情急之下对孟轩绑架跟他父母要挟要钱,孟轩哥哥及时报警,最终化解了危机。

用父母的钱打赏主播这类事情绝非个案,本案中不仅如此,还可能涉及到了勒索相关的法律问题。就此问题太琨律(成都)所律师给出了自己的意见:

第一,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14岁的初中生还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一些与其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了,比如用零花钱购买一些文具或者书籍等,但除此之外的其他民事活动需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其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即使不讨论打赏女主播的钱是否是14岁初中生自己所有,其大额的打赏行为明显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其打赏行为必须经过其监护人的追认才有效。
第二,主播男朋友偷拍他人与主播见面的视频并以此要挟的行为以及其后变本加厉绑架他人索要赎金的行为均涉嫌刑事犯罪,如果敲诈勒索和绑架罪均成立其将面临数罪并罚。



(案件来源:丽人堂)

关闭案件咨询
咨询热线
全国法律咨询热线请拨打028-87861999
在线咨询
免费预约
 在线咨询  电话沟通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