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背景:
9月1日,王源录制综艺节目《青春旅社》途中被三辆私生租赁的车辆尾随,几次三番撞击车尾,险些发生剐蹭,酿成车祸。随行工作人员将车辆停靠在安全区域后,对相关尾随车辆予以拍照,驱逐。王源微吧提醒粉丝:私生饭问题几经强调,仍然屡禁不止,此次更是变本加厉,这种令人发指的行为严重威胁到王源本人及周围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不少网友也表示:“希望王源安全,私生饭真的该抵制,同时公司也有非常大的责任去保护自家艺人的安全!”
王源微吧发文警告私生饭:“远离偶像的私生活,做理智的粉丝!不要为了自己的一己私欲,做出后悔莫及的事情!王源的宽容不是你们放肆的资本,法律也不会容忍你们的极端行为,爱是克制,不是放肆!”回应今日王源在前往工作地点的途中险些被私生饭追车撞车一事。
其实,像这类问题的发生绝非少数,比如前段时间演员杨幂曾在微博上发声个人隐私被泄露:“有时候真的特别想知道你们卖证件信息航班信息高铁信息能挣多少钱啊,有没有有关部门管管,这算泄露个人隐私么?”不能否认,或许粉丝的出发点是对于偶像的喜欢,但尾随偶像车辆,险酿成车祸等问题的发生,卖证件信息航班信息高铁信息是否已经泄露个人隐私了呢,法律会如何评判呢?
太琨律(成都)所律师洪季兵律师给出了意见:
第一,故意追逐撞击他人的车辆,虽然没有造成车祸,但其故意撞车的行为如果主观上针对的是“人”,也可能涉嫌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如果针对的是“物”,则可能涉嫌故意毁坏财物。并且应当注意的是,不管是否发生交通事故,都不可能按照“交通肇事”处理,因为“交通肇事”主观上应是“过失”,但故意撞车的行为人在主观上是“故意”,所以故意撞车不应按交通事故处理。
第二,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规定了“公民个人信息”即包括身份识别信息和活动情况信息。典型的公民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因此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明星的证件号码、电话号码、航班信息等,可能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附件:
刑法相关规定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案件来源:凤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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