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琨律全国创始合伙人朱界平律师就“升级5G套餐遇‘套路’ 被‘偷查’征信还被办了信用购”接受封面新闻记者的采访。
“我只是到营业厅升级了5G套餐,哪知神不知鬼不觉就被一家小额贷款公司查了征信,同时还被办理了信用购业务。”5月6日,四川夹江市民陈楠(化名)再次收到运营商发来的信用购业务还款提醒短信,气愤地向封面新闻记者发来云投诉。
当天下午,封面新闻记者前往当事营业厅,工作人员承认,办理套餐时未告知陈楠将被查询征信,以及将同时办理信用购业务。律师表示,未经本人授权查询征信属违规行为,当事人可向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派出机构投诉。
投诉:办理5G套餐
被“偷查”征信还被办理了信用购
5月6日,封面新闻记者在夹江县城的一家通讯营业厅门口见到了陈楠。
陈楠回忆,1月26日,因想给孩子办理电话卡,于是在该营业厅工作人员的协助下,办理了一款298元/月的5G套餐。“以前我家办的是268元/月的套餐,只能绑定4张电话卡,工作人员说升级到298元/月的套餐,可以绑定5张电话卡,还能提升宽带速度,并且2年不降低套餐资费,可以送一台价值2000余元的5G手机。”
“办理套餐的过程中,工作人员录入了我的身份证号,还让我进行了人脸识别。”陈楠说,在此过程中,工作人员还使用她的手机进行了一系列操作。因为工作人员介绍得比较清楚,陈楠认为这是营业厅常规操作,就配合工作人员录入信息。
但4月底,查询个人征信报告时,陈楠发现了蹊跷。“我在银行工作,每年单位都要求提交个人征信报告。这一查我就发现了问题,机构查询记录明细一览中,出现了一条重庆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查询记录,查询日期是1月26日,而我从来没有同意过这家公司来查征信。”陈楠仔细回想,发现与3个月前到营业厅办理套餐的时间刚好吻合。
被小贷公司“偷查”征信报告的记录
不仅被查询了征信,陈楠还被办理了信用购业务。陈楠翻出5月6日当天上午运营商发来的提醒短信,内容为:“5月13日是您的信用购业务最后还款日,本期应还105.71元,本期是您的第4期还款,剩余20期,请确保账户资金充足,以免逾期产生其它费用。”
收到的信用购还款提醒短信
“1月26日办理套餐的时候,工作人员只说让我把每个月的话费存够,不要欠费,并没有提过信用购业务。”陈楠回忆起了当时一个细节:工作人员当时把手机拿去操作一番后,她便收到短信称开通了相关账户业务。“我当时问工作人员,他说办这个套餐需要开通这个账户业务,不用管它。”
被“偷查”的征信,被办理的信用购业务,让作为消费者的陈楠感觉被骗了。
回应:营业厅承认未告知
“一般客户没这么在意被查征信”
封面新闻记者陪同陈楠进入营业厅后,一名身穿工作制服的男性工作人员接待了陈楠。
陈楠问对方:“我作为银行的工作人员,征信查询记录对我来说很重要。关于小额贷款公司会用我的信息查询征信,以及会为我办理信用购业务,为什么在办理套餐的时候工作人员只字未提?
针对质疑,该工作人员承认办理套餐时,未告知她将被查询征信,以及同时办理信用购业务。“我们在给很多客户办理套餐的时候,都不会说得如此详细,而且其他客户也没有这么在意自己的征信被查。因为你在银行工作,所以才会如此重视和敏感。”
当事小贷公司与运营商是何关系?陈楠每月交纳的298元的套餐费用中,是否实际包含了信用购业务的扣款?该工作人员解释:“小贷公司与运营商是合作关系,从小贷公司贷款买手机,然后分24期还款,但这个钱是运营商来还,与每月298元套餐费用无关。”
尽管不用自己掏钱,但陈楠认为自己依然蒙受了损失。“因为被查询征信的记录没法改了。现在银行对这些特别敏感,一旦有过类似查询,很多贷款可能拒贷。”陈楠表示,接下来她会要求营业厅取消信用购业务,并且出示一份是在她不知情的前提下查询征信的书面证明。
律师:未经本人授权查询征信违规
可向征信监管部门投诉
针对陈楠的遭遇,封面新闻记者向太琨律创始合伙人、四川琨爵律师事务所主任朱界平律师进行了咨询。
朱界平表示,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十九条规定:向征信机构查询个人信息的,应当取得信息主体本人的书面同意并约定用途。但是,法律规定可以不经同意查询的除外。征信机构不得违反前款规定提供个人信息。因此在本人未授权的情况下,企业或机构查当事人征信的行为是违法的。
当事人如何进行维权?朱界平建议:“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所在地的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派出机构投诉。受理投诉的机构应当及时进行核查和处理,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书面答复投诉人。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内容来源:封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