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界平律师受邀参加成都大学 “聚焦校园暴力”法制节目访谈
发布时间:2016-09-27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3712


【朱界平律师受邀参加成都大学 “聚焦校园暴力”法制节目访谈】



9月27日,太琨律品牌律师全球合伙人、四川琨爵律师事务所主任朱界平律师受邀参加由共青团成都大学委员会主办,政治学院承办的成都大学第23期《时事月月谈》—“聚焦校园暴力”访谈,作为客座首席教授嘉宾与学生们互动并发表看法。



此次访谈还邀请了成都大学政治学院副院长邓陕峡教授、成都大学政治学院法学系唐文娟副教授,三位嘉宾和学生共同探讨“校园暴力”话题,并从专业角度去引领同学们了解、认识和防治校园暴力。



访谈深入探讨了校园暴力的出现原因以及影响,朱界平主任从律师和立法的专业角度以及在法律实施层面对校园暴力进行了深度剖析。朱界平主任表示,‘我国第一部反家暴法第二十三条首次规定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我认为这个思路可以借鉴到校园暴力中来。这个制度同时还需要有创新。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在通过裁定后,申请人可以凭人身保护令无偿聘请以及无期限的聘请保护人员(以侵权方向法院申请并证明侵害消除时终止)。若是针对力量暴力则由安保人员负责保护,若是针对心理暴力则聘请心理医生,若是针对网络暴力则聘请网络技术人员消除影响。而这些成本由谁来承担呢?全部应由侵权人方来承担。若侵权人认为暴力所产生的损害已经消除,则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护令终止,暴力行为所造成的威胁消除举证责任在侵害方。因申请所产生的安全保护费用全部由侵权人方承担,费用计算到保护令终止时终止。目前的制度上,规定由公权力机关无偿提供保护,对施暴者的惩罚力度和保护的及时性、可实现率均处于‘拿来阶段’,同时这种模式也会增加国家的司法成本,且很难达到真正意义上的保护令的落地。因此只有对制度设计进一步创新才可以真正起到对该类案件的保护作用。”




现场嘉宾和同学们对此话题表现出非常浓烈的兴趣,讨论氛围热烈,纷纷提出问题或发表见解,在与三位教授嘉宾相互交换意见的同时,也增长了法律知识。此次访谈会也为建设和谐校园这一目标打下更深层次的基础。部分同学在访谈结束后意犹未尽,仍上台和三位教授做深入探讨,并表示今日访谈收获颇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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