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琨律(成都)四川琨爵律师事务所荣获乐山大佛守护团体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23-12-29    信息来源:太琨律品牌律师    浏览次数:329

近日,太琨律(成都)四川琨爵律师事务所荣获世界自然和文化双遗产--乐山大佛全球30家团体守护人之一的荣誉称号。

 

 

乐山大佛位于四川省乐山市南岷江东岸凌云寺侧,濒大渡河、青衣江和岷江三江汇流处,大佛为弥勒佛坐像,是中国最高最大的古代摩崖石刻造像,开凿于公元713年,距今已有1310年,于1996年列入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名录,成为全人类共同的宝贵财富。

乐山大佛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唐朝开元年间(公元713-741)。当时,为了解决崛江水患问题,人们开始在乐山断崖上雕刻大佛。经过几代人的努力,大佛最终在唐德宗贞元年间(公元785-805)完成。在历史的长河中,大佛经历了多次地震和战争的洗礼,但仍然保存完好,是中国文化历史的珍贵遗产,乐山大佛属于国家5A级旅游景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峨眉山组成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

乐山大佛全名“嘉州凌云寺大弥勒石像”大佛通高71米,头高14.7米,发髻1051个,耳长7米,皇长5.6米,眉长5.6米,脚背宽 8.5米,脚面可围坐百人以上。大佛于唐玄宗开元初年(公元713)开始修建,因为古代的乐山位于三江汇流之处,崛江、青衣江、大渡河三江汇聚,水势相当的凶猛,常常造成船毁人亡的悲剧。海通禅师为减杀水势,普渡众生而发起修建大佛。大佛修到肩部时,海通禅师去世了,工程一度中断。多年后,剑南西川节度使“章仇兼琼”捐赠俸金,海通的徒弟领着工匠继续修造大佛,由于工程浩大,朝廷下令赐麻盐税款,使工程进展迅速。当大佛修到膝盖时,“章仇兼琼”迁家任户部尚书,工程停工。四十年后,剑南西川节度使“韦皋(745-805)”捐赠俸金继续修建乐山大佛。经唐德宗贞元十九年(公元803),前后历经90年时间才完工。在大佛左右两侧沿江崖壁上,还有两尊身高超过16米的护法天王石刻,与大佛一起形成了一佛二天王的格局。大佛脑部有一封闭的藏脏洞,封门石是宋代重建天宁阁的纪事残碑,里面装着废铁、破旧铅皮、砖头等。据说唐代大佛竣工后,曾建有木阁覆盖保护,从大佛棱、腿臂胸和脚背上残存的许多柱础和桩洞,证明确曾有过大佛阁。宋代重建之,称为“天宁阁”,后遭毁,今天我们看到的乐山大佛曝露在天地间800余年。

乐山大佛是中国佛教文化的重要遗产之一,也是中国文化的重要象征之一。大佛的建造和保存,不仅体现了中国古代文化的博大精深,也体现了中华民族的智慧和毅力。大佛还代表着中国人民对和平、慈悲、智慧的追求和对美好未来的向往,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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