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琨律(成都)所律师接受采访解读《电商法》对海外代购的影响
发布时间:2018-11-16    信息来源:太琨律品牌律师    浏览次数:947

2018年11月15日,太琨律(成都)所律师朱界平主任接受了华西都市报记者的采访。对即将正式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的细则进行了详细解读,对普遍关注的众多问题进行了解答。


新闻背景:

从2019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将正式实行。此条新规,对跨境电商做了一些原则性的规定,不论任何代购,都需要营业执照,包含采购国和中国双方的营业执照。《电商法》的实施,使众多以代购为职业或兼职的群众陷入哀嚎,我们是否还能从朋友圈中的代购广告跨境购买商品也成了众多消费者所关注的问题。

 

针对《电商法》的实施所涉及到的几大问题,太琨律(成都)朱界平主任向记者作出了详细解答。

1、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的影响?

朱界平律师:“电商法对代购的主要影响体现在对该种行为在法律层面进行了规范化的调整。电商法对在线上销售的海外代购影响是很大的,而对于在线下销售的海外代购则没有相应的规制。”具体表现为,第一,按照电商法要求: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不论是在电商平台内经营的海外代购还是自建网站或通过其他网络服务经营的海外代购,经营主体都需要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第二,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也就是说,活跃在朋友圈里的职业代购党,经营门槛将提高。电商法的施行并未禁止海外代购进行线上销售,因此只要依法经营,并不存在被“彻底终结”。电商法的实施,其实是从法律层面规范了代购行为,也是对代购行为进行了立法层面的合法规制。长远看是有利的。

2、留学生海外代购是否需要登记?

朱界平律师:留学生就海外代购而言,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不属于特殊主体。根据《电商法》第十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是,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 留学生代购不属于上面提到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情形。从本质是上来讲,留学生代购是一种获利行为,根据《电商法》的规定,从事电商经营行为的需要在我国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并缴纳税款。是否需要在境外申领牌照及缴纳税款,那则要遵照当地法律法规的规定。

3、《电商法》条款是否还需明确?

朱界平律师:《电商法》从2019年1月1日就开始生效实施,因此生效后属于该法调整的对象就应“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但由于电子商务是一个新兴的领域,《电商法》中的一些条款可能还需要进一步加以明确。有关部门的工作或监管机制还需要配套与《电商法》中的有关规定相适应。比如涉及到的海关、工商、税务等和《电商法》的相关条款的制度衔接。

4、违反《电商法》处罚及如何监管?

朱界平律师:根据《电商法》的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该法相关规定最高可处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电商平台内经营者、电商平台外经营者违反该法相关规定的最高可处五十万元的罚款。预计,《电商法》实施后,监管部门重点会对电商平台进行监管,尤其是淘宝、微店上的卖家,促使电商平台对其平台内的经营者进行管理,对于海外代购多为平台外的经营者,这部分的监管可能初期会以个人或出现‘职业打假人’等的投诉、举报从而引发监管的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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